9月9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开发布《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到2025年,创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 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监测监管水平为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到2030年,高效化、智能化、环保、可信赖的智能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上建立。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将建立完善污水治理资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资费标准调整到补偿污水治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成本费用且合理盈利的水平,大力 实行排污差异化收费,拉大重污染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排污费差距。尤其是将探索垃圾分类处理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异化管理,实行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
广东在完善价格收费制度上的种种举措,将社会经济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开展定价,有希望从源头上改变生活垃圾的产生、处置与收费模式,促进人们在生活中采用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生活方式。
以2025年时间范围,《方案》制订了详尽的分领域目标。 当中,在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层面,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港粤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完成生活废水集中统一处理水平全面覆盖;城市垃圾处理层面,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 率不少于60%;固体废物处置层面,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500万吨级左右,一般工业固废利用效率达到80%以上。此外,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都完成无害化处理处置。
在加强统筹规划层面,《方案》指出,除了要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成化,鼓励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市县一体、多县一体、县乡一体设施。而另一 方面,增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协同处置,在条件好的区域实行生活垃圾发电与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协同处置等有机融合综合处理方法,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努力做到“近零排放”。